天津每年将安排约1亿元用于湿地生态补偿和修复

2021-04-01 12:23:57浏览:1评论:0来源:人民日报   
核心摘要:为建立天津市绿色生态补偿长效机制,持续推动湿地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,近日,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天津市规划资源局修订《天津市湿地
 

为建立天津市绿色生态补偿长效机制,持续推动湿地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,近日,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天津市规划资源局修订《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》。

《办法》规定,“十四五”时期天津市财政将继续按照每亩500元标准,对天津市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实施退耕还湿、退渔还湿工程流转的集体土地给予补偿。据初步测算,涉及相关区湿地流转集体土地21万亩,每年市财政将安排补偿专项资金约1亿元。实施湿地生态补偿的范围包括对重要湿地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、缓冲区实施退耕还湿、退渔还湿工程流转集体土地,实施生态移民,以及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补水的补偿。(记者扎西)

(责任编辑:小编)
下一篇:

天保办调研福建天然林生态效益监测

上一篇:

吉林计划今年生态修复200万亩

  • 信息二维码

    手机看新闻

  • 分享到
打赏
免责声明
• 
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,请读者仅做参考,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、触犯法律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,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 linjiaowang@163.com
 
0相关评论